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您参加我公司的《大臧金-瑞华二期结构化证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07年5月10日正式成立,本公司特此致函通知,请妥善保管相关信托文件。根据信托合同,信托资金在委托人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按信托计划成立当日之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信托计划终止后,与信托利益一并分配给受益人。本信托计划总规模为6300万元,计划终止日为2009年5月9日。受托人华宝信托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划付信托利益。另外您的合同信息我们将以书面挂号信函寄送,请注意查收。特此函告。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