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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1800冷轧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五期)成立通知

作者:华宝信托        发表日期:2008-08-02

尊敬的投资者:您参加的《华宝信托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1800冷轧项目贷款资金信托计划》(第五期)已于2006年5月8日正式成立,本公司特此致函通知,请妥善保管相关信托文件。本期信托计划资金规模为7000万元,信托期限自2006年5月8日至2007年5月7日。受托人华宝信托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划付信托利益。根据华宝信托与借款人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4日签订的短期贷款合同对贷款利率的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的规定,华宝信托于2006年5月8日按贷款合同签订日2006年4月24日的半年期法定贷款利率下浮10%即4.698%的贷款年利率向借款人发放了短期贷款。中国人民银行自2006年4月28日起上调了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半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为5.4%。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并可适用于合同项下借款时,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并于贷款发放满半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计息。如贷款发放满半年之日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再发生新的调整,则本期信托贷款利率于贷款发放满半年之日起按半年期法定贷款利率下浮10%即4.86%的年利率执行,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会较信托计划原定预期收益率4.162%有相应提高,初步测算为4.243%,投资者实际收益率以信托计划清算报告为准。如贷款发放满半年之日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发生新的调整,则本期信托贷款利率于贷款发放满半年之日起按新调整后的利率执行。特此函告。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