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您参加我公司的《华宝-点金八号结构化证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06年7月7日正式成立,本公司特此致函通知,请妥善保管相关信托文件。根据信托合同,信托资金在委托人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按信托计划成立当日之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信托计划终止后,与信托利益一并分配给受益人。本信托计划总规模为7395万元,其中优先受益人总金额5545万元,信托期限自2006年7月7日至2008年7月6日。受托人华宝信托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划付信托利益。另外您的合同信息我们将以书面挂号信函寄送,请注意查收。特此函告。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