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受理情况
2025年一季度,公司受理投诉1起,来源为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
二、投诉处理情况
经核查,该笔投诉为投诉主体错误,投诉人反映的是贷款催收问题,但公司不存在消费贷业务,未向自然人发放过贷款更不存在催收情况。同时经查询内部系统,投诉人并非公司客户,据此公司推断该笔投诉为投诉主体错误,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提交了“银行业消费投诉例外情形申请”。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