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总结报告
(2024第1季度)
现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2024年一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报告汇报如下:
一、消费者保护工作自评价总体意见
一季度,公司消费者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具体工作包括:持续进行投资者教育活动;对公司4个产品和服务进行了消费者保护评估;办结监管部门转办投诉事件3起,接受客户热线电话投诉2起。
二、涉及消费者保护的部门组织建立、调整情况
公司建立完善了由董事会及高管层直接领导,法律合规部牵头,各部门协同工作的全方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消保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进行总体规划及指导。公司法律合规部作为公司消费者保护的专职部门,已设立了专岗,牵头组织协调公司各项消保工作的开展,本季度无调整变化。
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内部控制、绩效考核、产品业务等制度及系统建立、调整及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控制、系统配套、绩效考核等制度,遵照执行情况良好。
四、对本公司自主开发产品(业务)的消费者保护评估情况
一季度,公司继续针对项目推介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向客户做好产品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清楚项目进度,便于客户进行投资决策;对于发生项目延期等特殊事项的,及时做好客户临时信息披露工作;对于到期兑付项目,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兑付工作。
五、外部检查发现的涉及消费者保护问题
一季度,公司未接到外部检查通知发现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问题。
六、直接受理及外部转办的客户投诉中发现的问题
一季度,公司办结监管转办的投诉案件3起,直接受理客户投诉2起,主要涉及产品净值下跌、管理费收取及风险项目兑付方面。公司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安抚客户,并向其解释了相关原因。后续公司将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处置工作,以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履行好受托人的职责。
七、开展的消费者教育情况
公司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教育的长效机制,在公司官网专设“投资者教育”板块,上传金融消费者教育相关材料进行金融知识普及。公司通过官微、APP等其他多种渠道不定期向消费者进行投资者教育。一季度,公司举办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线上发布风险提示、以案说法,线下举办“3·8”女性专场投资者教育活动的方式,进一步帮助金融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八、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负面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本季度,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上未出现关于公司消费者保护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突发事件。
本季度,公司未发生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且已裁决或判决生效的诉讼或仲裁。
特此报告。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