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总结报告
(2017第1季度)
一、消费者保护工作自评价总体意见
一季度,我公司消费者保护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对1个产品和服务进行了消费者保护评估,受理有效客户投诉0件。
二、涉及消费者保护的部门组织建立、调整情况
我公司已建立消费者保护相关牵头部门,本季度按照《上海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设立了消保专职部门及专岗专人。
三、涉及消费者保护的内部控制、绩效考核、产品业务等制度及系统建立、调整及执行情况
我公司建立了一系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控制、系统配套、绩效考核等。本季度我公司未新增及调整消费者保护相关制度。
四、对本公司自主开发产品(业务)的消费者保护评估情况
一季度,我公司根据贵局要求开展2016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自评估工作以及2016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审计,对公司消保工作的制度体系、管理流程、内控机制、咨诉管理等进行了全面自评估,对如集合信托计划销售视频和合同进行检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风险提示和整改。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了销售合规等消保工作的合规性管理。
同时,公司于一季度继续针对项目推介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向客户寄送部分股权投资类项目季度进展报告落实好项目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清楚项目进度,便于客户进行投资决策;对于发生项目延期等特殊事项的,及时做好客户临时信息披露工作;对于到期兑付项目,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兑付工作。
五、外部检查发现的涉及消费者保护问题
本季度,我司未发生外部检查事项。
六、直接受理及外部转办的客户投诉中发现的问题
本季度,我司直接受理及外部转办的客户投诉事件零起。
七、开展的消费者教育情况
一季度日我司开展了走进“宝武”集团的投资者教育活动,为“宝武”集团的员工带来了专业、新鲜、个性化的理财服务和投资者教育活动,并向投资者传达了理性投资的理念,活动受到了“宝武”集团员工的一致好评,现场累计咨询人数逾400人次。
八、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负面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上未出现关于我公司消费者保护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突发事件。
我公司未发生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且已裁决或判决生效的诉讼或仲裁。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