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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绿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修改建议

作者:华宝信托 发表日期:2009-06-08

华宝-绿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修改建议尊敬的受益人:最近,由于我公司已经变更合作的法律事务所,现将该信托计划说明书中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变更为“中伦律师事务所”。如您对上述变更有异议,请自本修改建议网络刊登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反对意见以特快快递方式送达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逾期视为您同意变更内容。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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