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宝信托 发表日期:2009-07-09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因借款人依据信托贷款合同约定提前归还信托贷款,您加入的我司发行的华宝-红河广源水电开发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09年07月07日提前终止,我司将依照您与我司签署的资金信托合同约定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托计划的清算及分配工作。请受益人及时关注您在我司预留的银行存款账户的资金到账情况。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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